嵩明: 敲响节前“廉政警钟”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31 14:19:51

编辑:嵩明—王瑞华

“清明将至,廉洁随行;文明祭扫,倡树新风;严管公车,杜绝私用;出行安全,铭记心中;公款吃喝,纪律不容;社会监督,如影随形;守住红线,一身轻松。”清明节将至,嵩明县纪委发送节前廉洁短信,推送“清明节要多一些清廉味”专题微信,布署安排清明节期间专项纪律检查,敲响节前“廉政警钟”,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早划线,拟定纪律规矩。县纪委通过短信微信网站等宣传平台重申党员干部清明节期间,严禁利用公款、公车,祭奠扫墓、踏青游玩;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以立碑、周年等名义,大操大办祭奠活动;严禁使用公款请客送礼、发放节礼。

早学习,组织廉政教育。县纪委结合“三硬一树”活动,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推进系统内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分析查找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在主观方面、制度执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岗位风险点,让纪检干部心存风险、不乱冒险、干事保险,自觉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廉政教育效果。

早提醒,编发廉政短信。县纪委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理编发廉洁短信、廉洁微信,以公车使用、公款接待、文明祭扫为切入口,及时锁定节日廉洁防控重点,做到早提醒、早打预防针。

早安排,深化明察暗访。结合节前明察暗访,出台《关于在2017年清明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的工作方案》,具体针对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三公经费支出(含津补贴)等情况大检查。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查找问题具体、对事对人,对发现的问题填写《问题清单》,并于检查结束后报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力促全县工作作风好转,干事环境风清气正。(陈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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