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时刻铭记党员的身份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31 11:00:43
编辑:西山—辛玲
“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对党规党纪相关内容学习不够深刻,思想觉悟下滑,我对组织给予的处理,没有任何怨言……”西山区团结街道白眉社区妥睦居民小组党员祝宏忏悔地说道。
2013年9月16日9时许,祝宏在妻子金某(现已离婚)亲戚家吃饭喝酒,回到家中与妻子金某发生争执,并拉扯打架。23时许,金某报警求助,明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祝宏在饮酒未醒的情况下,与民警发生争执,打伤民警,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近日,西山区纪委给予祝宏党内警告处分。
“今天找你来,想必你也知道是因为什么了吧?”祝宏刚坐下,团结街道纪工委书记吴文甫直奔主题。
“我知道,我因为妨碍公务被行政拘留。”祝宏回答。
“作为一名党员,没有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打伤前来出警的民警,这是违纪又违法的问题。”吴书记严肃地说道。
“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祝宏认真地说道。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只有时刻铭记党员的身份,把戒律活在心中,才会有‘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自我约束力。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团结街道纪工委书记吴文甫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如逆水行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丝毫不能松懈。要拿出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一步一个脚印,走稳、走实。”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纪检干部要拿出“一篙不可放缓”的韧劲,既要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从严、标准从严、制度从严,更要在执纪从严、惩治从严,苍蝇老虎一起打,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让治标和治本统筹兼顾,自律和他律双管齐下,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西山区纪委 吴莎莎、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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