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四措并举”抓实执纪审查工作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31 09:26:30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开展执纪审查业务“大练兵”,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瞄准执纪审查这一工作靶心,进一步抓实执纪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9件,党政纪立案11件,结案6件,党政纪处分6人。
明确执纪审查工作思想。树立查办案件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的思想,既看查了多少案件,也看否定了多少问题,从正反两方面来全面评价执纪审查成效;坚持严肃办案与平等待人相统一,审查过程中既要让违纪人员形成一定的思想压力,又要实行人性化管理充分保障合法权益;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违纪人员的处理,要根据其态度、所交代的问题、是否有利于窝案串案的突破等情形区别对待。
健全执纪审查工作制度。完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机制,对受理或掌握的问题线索,及时履行报批程序,采取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的方式进行集体排查,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问题线索进行登记、录入,确保线索有效管控。完善执纪审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审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坚持快查快结,加强与司法、审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提高效率,对经查实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完善执纪审查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执纪审查工作中的领导责任,切实执行案件督办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同时认真组织签订纪律审查安全责任书,确保合法办案、安全办案。
强化执纪审查证据意识。执纪审查质量的关键在证据,案件查办实际上就是收集、固定、保全和使用证据的过程,最终就是看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树立新的执纪律审查思路,避免先入为主、主观臆断,注重从“先供后证”向“先证后供” 观念的转变,重视外围初核,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强化证据意识,把收集证据贯穿于执纪审查的全过程。特别对重大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全面、合法地发现、提取和固定证据,并综合分析判断各个证据的客观性以及之间的关联性,确保收集的证据相互印证、确实充分,避免因遗漏证据而多次补证的现象发生。
严格执纪审查工作程序。遵守工作程序是开展执纪审查的重要前提,在问题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的规定执行,确保查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执纪审查工作各个环节的程序性规定,从问题线索处置入手,严格统一受理、登记、管理。在调查取证、谈话中坚持两个人以上在场的规定。在案件初核和立案调查中,严格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并严格按照程序审批,严格落实办案回避制度。对执纪审查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实行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执行办案时限的规定,提高办案效率,确实需要延长办案时间的,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同时,严格办案财物管理制度,管好涉案财物,防止涉案财物被挪用、截留、非法据为己有,做到程序合法、案结物清。(石林县纪委 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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