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手握“惩戒尺”将隐形“四风” 打回原形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30 11:47:05

编辑:嵩明—王瑞华

“近期,嵩明县纪委连续曝光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给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同时提醒全县执纪者要练就火眼金睛,快速识别披着隐形外衣的变异“四风”现象,不断创新工作措施,坚持抓早抓小,严格执纪问责”。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近一年来,该县有极少数部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变花样、搞变通、顶风上,表现最突出的是打着节日、工会活动等名义为变异“四风”披上隐形外衣。

为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县实现全域覆盖,该县从县直部门和单位开始,从严从实对“三公经费”开展廉政体检,重点检查包括超标准接待、大额发票、滥发津补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5个方面的问题。县纪委与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协同作战,组成专项纪律检查组,深入各大型超市、私人会所、娱乐场所,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握手中戒尺,惩治节假日腐败顽疾,形成强大震慑。对发现问题下发了59份函询通知或情况说明通知,要求涉及单位如实说明情况。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5起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党纪处分10人并进行点名道姓全县通报。在全社会营造“劝君莫想腐,若腐必被捉”的氛围,让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对纪律的敬畏和警戒意识。

“即便它有“ 魔高一尺”,我自有“道高一丈”,突击检查披着“合理外衣”的违规报销行为,查处账实不符、票货不一,随机调取税务部门的发票登记、领用信息,与单位财务报销凭证进行核查比对,发现其中公款违规报销的行为,不断提高监督“四风”反弹的精准性。”据检查组相关人员介绍。

嵩明县先后制定出台《关于严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改制企业资产、资金及人员管理的通知》等12项规范性文件。对发现的相关部门存在的制度漏洞,督促建立,从制度层面强化源头防腐,用纪律的规范,保护好整个“森林”,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环境。

“严纠‘四风’,永远在路上;正风肃纪,弛而不息。面对从严治党的神圣使命,唯有踩着不变的步伐,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决心,方能迎来“山清水秀,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嵩明县纪委负责人表示。(姚凤珍  张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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