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三化”规范问题线索处置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30 11:45:26

编辑:寻甸—李秋仙

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在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坚持做好线索登记、决策处置、跟踪督办等环节,努力使问题线索不流失、不积压,有效规范了问题线索处置。

线索登记归口化。实行“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的封闭管理模式,把案件监督管理室作为纪律审查的“进口”与“出口”,对上级机关交办、领导批办的线索,以及在巡察检查、专项检查及其他途径掌握和发现的案件线索全部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进行受理登记,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流转,防止多头转办、交办,避免了问题线索的流失。

决策处置透明化。对疑难复杂问题线索,通过案件监督管理室初步研判、对口纪检监察室会同研判、分管领导综合研判、书记会议专题研判等方式进行集体研判,形成最终处置意见。今年以来,已通过集体研判的方式处置问题线索8条。

跟踪督办制度化。制定《问题线索办理跟踪表》,建立统一工作台账,对问题线索从编号、线索来源、线索内容、受理时间、移交办理时间、要求办结时间、实际办理时间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登记、专人管理,明确时限及要求,实现对问题线索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防止了问题线索的延误。

今年以来,寻甸县通过“三化”处理问题线索30件,其中:上级转办1件,同级纪委转办1件,信访室转办4件,巡察组转办24件。(寻甸县纪委 杨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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