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对首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办理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28 16:28:10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委首轮巡察问题线索移交近1个月来,共办结案件1件、初核案件4件,谈话函询13件,占所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85.7%,取得了明显成效。县委巡察办对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实现销账管理和跟踪督办制度,对整改不力的将严肃问责追责。

县委常委、县纪委王书记在县纪委问题线索处置会上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巡察事项“优先办理”的原则,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从速办理,按时限要求完成,对于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延期的,应按程序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各纪检室要切实担负责任,带头落实,要针对问题线索及时研判 ,抓紧处理。要把问题线索处置作为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着力发挥管党治党利剑作用和治本功能的重要抓手。

县纪委案管室、纪检室对首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整理移交材料,多次召开室内人员研讨会,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初步作出处置意见,集中人员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审查。

“巡察不是一次了事,巡察不但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还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充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不能避实就虚,不能久拖不决,以巡察倒逼改革和责任落实。”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杨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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