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出台重要工作督办方案 着力整治“为官不为”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28 15:20:57

编辑:东川—陈品红

为切实推进2017年各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要指标全面完成,近日,东川区制定出台《东川区2017年重要工作督办方案》。

《方案》根据省、市、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紧扣东川区2017年“三重三十”(10项重点工作、10项重大项目、10项重要指标)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督办、问责问效,着力解决“庸、懒、散,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负责、不落实、不管理,推诿扯皮、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人和事。

为切实做好2017年督查督办工作,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东川区2017年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采取“日常催办、日常督办、专项督办、重点督办、问责督办、巡察查办”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

《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督办内容。一是重点工作,省、市、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指示批示落实情况;二是重点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相关招商引资项目;三是重要指标,市区下达的2017年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落实推进、完成情况;四是专项工作,脱贫攻坚、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森林防火、环境保护、东川区产业金融战略合作协议签约项目情况、“北京朝阳将台·昆明东川”扶贫合作暨招商引资推介会签署协议工作进展情况、党(工)委书记述职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五是其他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需要督查督办的工作。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重点督办工作,对督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督促进行整改落实。要切实加强工作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把工作目标任务量化到季、到月、到旬、到周、到日,制定时间表、任务数、路线图,切实抓好落实。要切实做好问责巡察,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巡察办对督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及巡察,因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履行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问责处理,对单位管理不力的及时入驻巡察,切实解决影响工作落实的人和事。(潘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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