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党员要时刻守住纪律的底线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24 14:11:32
编辑:西山—辛玲
“我对组织深感愧疚,我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感谢组织对我的挽救。今后我要加强学习,严格以党纪条规要求自己,坚决不碰纪律的高压线,时刻以这次的深刻教训警醒自己。”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和平社区党员黄永明说道。
2016年7月11日,黄永明与他人发生纠纷,并殴打了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西山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黄永明,你是否知道为什么今天来找你谈话?”团结街道纪工委书记吴文甫问道。
“书记,知道,我殴打了他人。”黄永明回答。
“请你说说事情的经过。”吴书记问道。
“2016年7月11日20时许,我在和平社区蓝莓基地吃晚饭,23时左右,邓某一行5人驾驶一辆汽车来蓝莓基地向老板讨债,等候一段时间后,车上下来四名男子私自采摘蓝莓,蓝莓基地看护人员前去听劝,并与四名男子发生争执,我见状出去劝阻,在劝阻过程中发生争执打斗,我打了其中一个人李某一记耳光,然后被四名男子围殴。”
“你看到他人违法,作为共产党员挺身而出,这是值得赞许的,但你出手殴打他人这是违纪的,你知道吗?”
“吴书记,我后悔莫及啊,就因为我的一记耳光,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丢尽了家人和自己的脸面。我保证,此类事件不会再发生,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做好自己。”
“既然入了党,党纪就是对我们每一位党员的约束,党员如果不珍惜党员身份,不履行党员职责,必然丧失为党工作的资格。”吴书记说道。
古语有言: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黄永明有共产党员为保护群众利益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但也有着“暴力解决事情”的不良邪气,一记耳光没有解决问题,却触及到了纪律的底线。此事警示我们党员干部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同时,要时刻守住纪律的底线。
(西山区团结街道纪工委 吴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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