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检查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24 11:02:44
编辑:石林—陈云
“‘小金库’虽‘小’,但其危害性却不小,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必须出狠招、下重拳坚决整治。”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晖在部署全县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会上如是说。
目前,石林县纪委根据《昆明市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
自查自纠“清底数”。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对照市委、市政府《昆明市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对涉及的资金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及时予以纠正和整改,确保对自身财务状况底数清、账目明,为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重点抽查“找问题”。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等责任部门组成检查组,主要依据各责任部门汇总形成的问题清单,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采取实地抽查账目、审阅文档资料、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对存在问题进行核实,同时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和“小金库”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找准找实,账目不瞒不漏。
落实责任“抓整改”。把“小金库”整改工作作为落实《条例》《准则》和《问责条例》的重要抓手,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会同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纪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举一反三,认真对照分析查找原因,并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
建章立制“促成效”。通过专项整治,引导各责任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完善本单位“小金库”防范整治办法及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预算防控、资产管控、账户监管、信息公开、承诺考核和内部控制机制结合起来,建立全方位的管控体系,并形成财政部门日常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单位的预算监督、审计监督、会计监督、国有资产监督、乡镇财务监督、财政项目资金和财政补贴资金等方面监督,深化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石林县纪委 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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