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信访监督“助跑”纪检监察工作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24 10:35:41

编辑:西山—辛玲

为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西山区纪委坚持抓大不放小,在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中突出“四大特点”,努力实现信访监督“全覆盖”,小事小节“零容忍”。

范围上“更广”。 进一步拓宽信访监督范围,涵盖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廉洁自律或不正之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情节轻微的违规问题;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有关单位和领导重视并加以整改的问题及有必要实施信访监督的其它问题。

报批上“更严”。规定信访监督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对街道、区属单位、社区进行信访监督,须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实施信访监督,须经区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对其他党员、监察对象实施信访监督,须经区纪委分管领导批准。

形式上“更全”。在利用好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常规监督措施的基础上,注重向前端延伸,对党员干部存在轻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供廉情预警信息。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并建立专门台账,做到监督一例、记录一例,纠处一例、销号一例。

处理上“更活”。根据信访监督的不同情况作出灵活处理,对反映问题失实的,报经原审批领导批准,予以信访了结,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澄清;对反映问题属实,基本属实或部分属实,但违纪情节轻微,构不上追究纪律责任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反映问题属实,性质严重,有错不纠,造假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规定移交立案调查处理。此外,还建立了信访监督“双向谈话”、“双向问责”制,依法有序规范信访监督秩序。

2017年以来,区纪委已对15名违纪情节轻微的干部进行了信访谈话,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6次,起到了良好的信访监督效果,有效地“助跑”了纪检监察工作。(西山区纪委宣传部 王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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