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四项举措推动纪律审查提质增效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23 11:18:04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坚持挺纪在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各党委(党组)管理的违纪党员干部“零容忍”进行惩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17年1至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2件,同比增长33%;党政纪立案8件,同比增长14.28%,结案5件,党政纪处分5人。

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健全来信、来访、网站、举报箱等信访举报平台,开通了“石林廉语”官方微博和“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实现“随手拍”举报,方便了群众。采取领导干部定点接访、纪工委走访、深入乡镇(街道)下访等多种方式接访,将信访举报窗口不断前移,直面群众收集问题线索。在全县各村(社区)聘请93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信息员,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掌握纪律审查工作的第一手线索情报。201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400件次,充分发挥了信访举报在纪律审查工作案源“主渠道”的作用。

充实纪律审查力量。深入推进“三转”,为适应纪律审查工作需要,石林及时调整增设内置机构,从公安、人社、住建、卫生等单位选调10名熟悉执法办案的干部充实到一线执纪队伍中。机构改革后,机关10个内设机构中有7个部门直接参与执纪监督工作,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人员占机关总数的85%,增强了执纪审查力量,解决了执纪审查力量不足、专业不强、效率不高的问题。

规范管理问题线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结合实际制订《石林县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认真落实“两级集体排查”研判线索机制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按《规则》调整后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切实做到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各个环节都由经手人签名,全程登记备查。2017年1至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按四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12件,同比增长33%。

建立健全协作机制。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出台了《石林县纪委监察局与司法机关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实现资源共享、互相沟通、密切联系的联动机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以及有行政执法权的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等单位排查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按要求分流转办,及时清理整治“破法”后仍“逍遥法外”的党员干部,坚持发现一人,查处一人。2017年1至2月,县纪委案管室与相关执法部门排查梳理受到行政处罚党员干部22件,经书记办公会集体排查,已按要求进行了分流转办。(石林县纪委 李家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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