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四管齐下”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22 14:28:04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始终坚持标本兼治,认真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抓实问题的分析、案件的警示、苗头性问题的纠正、受处分人员的回访等工作,“四管齐下”不断巩固标本兼治成果,充分释放纪律审查的正能量,发挥震慑作用。

做好分析文章,督促建章立制。梳理分析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进行深入剖析,找出这些单位和部门带有规律性的违纪特点、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建章立制,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履职担当,让责任虚不了、抹不掉、推不脱。2017年以来,先后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督促相应部门规范和加强下辖各部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做好警示文章,增强震慑效果。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及时通过嵩明政务系统、嵩明党风廉政网、“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县纪委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进行通报,坚持用身边事警醒教育身边人。2017年以来,先后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进行点名道姓全县通报,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

做好纠防文章,坚持抓早抓小。针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开展纠错诫勉谈话、谈话函询等各类谈话27人,并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开展专项调研,2017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已形成3个调研组,收集15个调研课题,开展村务监督“红包”、“违插”、基层“微腐败”、扶贫领域等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的效果。

做好回访文章,突出标本兼治。县纪委积极开展对2016年度被纠错诫勉谈话和问责处理的县管科级干部的回访工作,由县纪委副书记带队到回访对象所在部门与回访对象进行面对面谈话,并听取党组织负责人意见的方式,对23名县管科级干部进行回访。通过回访,切实了解被纠错诫勉谈话和问责处理的县管科级干部的思想工作状态,深入听取回访对象的意见建议,积极化解消极因素,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工作活力。(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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