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四举措,着力破解村级 “四议两公开”落实难
来源于:晋宁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22 14:24:26
编辑:晋宁—张亚云
村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是推进村级民主自治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晋宁区各乡镇始终坚持把“四议两公开”作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实践,通过建制度、树权威、促公开、严处置等四项措施,着力破解村级“四议两公开”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村级民主自治决策程序的有效落实。
建制度、搭平台,破解“四议”变相执行之难。由于党员人数多、农忙、外出务工人员多等原因,农村基层在召开党员大会时,会出现难召集、不固定等问题,导致党员会议审议的决策程序难落实,有的村组以村组干部会议或少数党员代表会议代替党员大会审议,“四议”被变相执行的实际困难。2014年以来,通过在全区各村党支部推行每月固定党员“学习日”制度。让各村充分利用每月固定开展党员“学习日”活动之机,将需要审议的议题提交“学习日”活动上进行审议,有效解决了农村党员会议审议这一民主决策程序落实难的突出问题。
树权威、严管理,破解农村党的领导弱化之难。当前,因部分村民代表的文化水平偏低,个人能力素质不高、政治纪律意识不强,参政议政能力有限,有的村级事项虽然已经在党支部提议、村“三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通过,但在村民代表会议却通不过。如:2015年,二街镇在创建卫生乡镇过程中,一村民小组为了改善村内的卫生环境,需按规定配备2个垃圾箱,每个7000元,虽然已经过“三议”同意,但在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时,却不同意购买,甚至还提出将购买款项拿来分给村民。因此,还在村内戏称“党员说了也不算,还得我们代表说的才算”,导致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得不到有效落实。为牢固树立党在农村基层的领导权威,确保上级党委政府决策的贯彻执行,2016年镇党委利用村“两委”换届之机,明确提出村内党员须占村民代表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有效解决了党员会议审议的事项在村民代表会议上通不过、党的领导在农村弱化的突出问题。
促公开、重实效,破解“两公开”流于形式之难。在实践中,大多数村组干部对“两公开”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在“两公开”工作落实中存在不及时公开、公开事项不全面,或仅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等突出问题。如:2014年底,一村民小组在修建集体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过程中,虽然已按照村级“四议”民主决策程序进行了决策,但是在“两公开”实施过程中,仅仅只是将民主决策结果、实施结果在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上作了口头通报,而并未真正将决策结果和实施结果及时向村民公示,导致众多村民不知晓此项村内工程的决策、实施情况,群众也无法对此项工程进行监督。对此,晋宁区研究制定了《关于对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实行规范化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四议两公开”工作,并搭建“互联网+村务公开”信息平台,将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传统公开和手机短信同步公开,扩大村级事务公开覆盖面,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解决了“两公开”落实难的问题,进一步畅通了村级民主监督的渠道,也使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了有效落实。
严处置、抓落实,破解制度执行不到位之难。工作中,有的村组干部认为“四议两公开”程序繁复,耗时费力,从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忽略或简化程序;有极少数村组干部个人主义思想严重,在工作中存在不按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顺序进行,“先斩后奏”的现象时有发生。为确保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提高广大村组干部的执行力。对违反“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的行为,一律严格处置,实行“一案双查”,并在一定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5年以来,仅二街镇就查处违反“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3件(其中,实行“一案双查”2件),问责处理17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通过严肃查处各类违反村级民主决策程序的行为,用身边的事教育警示身边的人,有力地保障了“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各项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相关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措施能严格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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