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印发《规定》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21 17:02:39
编辑:宜良—石雪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树立文明、高效、廉洁、勤政机关形象,近日,宜良县制定出台《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
《规定》要求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在工作日中午一律禁止饮用白酒、红酒、啤酒等含有酒精的饮品,严禁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等有损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
《规定》要求全县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规定,党组织要把贯彻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规定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宜良县纪检监察机关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等形式,对工作日中午禁酒规定执行情况的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实行一案多查,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宜良 杨小明 薛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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