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纪委“三步曲”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20 15:06:37

编辑:安宁—矣泽芳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施行以来,安宁市严格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和指导工作,调整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逐条学习,强化领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安宁市纪委把《工作规则》作为2017年重要学习培训重点,采取纪委常委会、机关工作例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学习。开设“学思讲堂”,每月利用工作例会开展业务培训,由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重点对执纪审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等工作进行培训。3月份,重点学习领会《工作规则》,市纪委书记韩春华对《规则》进行逐条解读,要求把学习成果体现到责任担当,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对如何贯彻落实好《规则》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大党内监督力度,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二是把纪委的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提升监督执纪规范化、制度化,把运用“四种形态”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认真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强化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思想意识。

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安宁市纪委按照“7+N”的模式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工作,分设了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形成了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一是严格规范问题线索管理流程。安宁市纪委出台《中共安宁市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认真落实“两级集体排查”研判线索管理工作机制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2017年1-2月,共召开书记办公会3次,排查问题线索17件,实现线索处置动态“清零”。深入实践“四种形态”,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2017年,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4件4人,占问题线索总数的40%,让“红红脸、出出汗”逐步成为常态,实现街道纪委实现谈话函询全覆盖。

二是严格规范谈话函询程序。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等制度,推动谈话函询实施运用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审批和报告制度,对市管干部,由市纪委常委直接谈,或者同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一起谈。有问题线索反映、被组织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必须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深刻检讨。

三是严格规范监督联系制度。安宁市纪委制定《中共安宁市纪委纪检监察室联系纪工委工作制度》,市纪委3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10个纪工委,纪检监察室负责指导、协助纪工委开展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有效解决了纪工委纪律审查中人员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整合纪律审查资源,形成合力,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严格规范执纪审查工作。制定了《安宁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的具体内容、方法和步骤,突出了结果运用,强化了警示教育、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工作方法的具体运用,并把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对违纪问题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及时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做到快进快出、快审快移。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实行案件审理集中把关。成立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处理反腐败相关工作。投资60余万元建设标准化谈话室。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2017年以来,未发生纪律审查安全事故

加强监督管理,贯彻落实监督执纪规则。“打铁必须自身硬”,既是中央明确要求,也是纪检监察自身使命使然。一是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力度。安宁市纪委制定了《安宁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管理制度》《安宁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安宁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工作方案》《安宁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例会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纪检监察室联系纪工委工作制度》等制定,促进机关内部管理和干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二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水平。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适应快节奏,坚持以能力提升为导向适应高质量。建立健全了《安宁市纪检监察干部基本信息台账工作制度》《安宁市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办理情况台账工作制度》《安宁市纪检监察干部问责处理台账工作制度》和《安宁市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受理情况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突出痕迹资料管理,逐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检查、信访调查和问责处理等工作。三是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自身监督。梳理全市纪委委员、专(兼)职纪检干部基本情况,明确监督工作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做到心中有底,为监督工作打牢基础。各单位按月汇总上报监督情况,把自我监督置于阳光下,不断走向规范。通过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不遮掩、不护短,及时核查,坚决做到“家丑不自捂”,防止“灯下黑”, 督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职责,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安宁市纪委  矣泽芳、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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