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四项举措”加强农村“三资”监管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17 16:32:40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积极破解村级“三资”监管难题,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拓展工作内容,促进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推进民主监督。全县93个村(居)监委盯紧征地拆迁补偿、工程建设、支农惠农资金发放等重点环节,对村务公开、财务审核、等事务开展全面监督。进一步健全列席村委会议、组织民主理财活动等有效监督方式,与审计、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制度化监督检查体系,定期公示结果,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保证发挥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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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关注村务公开

提升管理水平。各村(居)委会及时将“三资”变化情况报至乡镇(街道)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并及时在村(居)务公开栏内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定期更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信息,使之成为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阵地。同时,每季度组织专项督查,对相关村“三资”情况进行核验,实现年度所有村(居)全覆盖,切实加强过程性监管,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村集体“三资”情况发生。

强化制度规范。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按照“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发挥制度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通过严格发票报账程序、严格发票审批程序、严格资金拨付程序、严格监督抽查机制、严格主体责任追究等“五严”举措,确保村级财务规范、公开、透明,有效管控挤占、挪用、截留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严肃查处腐败。紧盯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强占掠夺、欺压百姓、贪污挪用等“四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加强“三资”监管,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如村干部在扶贫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的相关案件,一经查实,立即调查,形成案件,坚决查处,严肃惩治。今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2件,处分2人。(石林县纪委 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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