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纪检干部“五学”《规则》勤练“内功”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15 15:20:18
编辑:富民—李佳怡
“针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五章‘初步核实’内容的解读,还有哪位同志对其中的内容有不清楚的地方?”富民县纪委书记现场提问。
“我对第二十四条最后一款初核情况报告‘必要时’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中的‘必要时’不清楚?哪些情况为‘必要时’?”县纪委案管室主任提问。这是富民县纪委第二轮组织全体纪检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分章节专题学习讨论会。
为使全体纪检干部学懂、学深《规则》,严格按《规则》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连日来,富民县纪委通过“五学”措施,勤练“内功”,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业务能力。
领导带头率先学。县纪委专门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分章节对《规则》及省纪委贯彻《实施办法》进行学习,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全文学清弄懂《规则》内容,做学《规则》的带头人,率先垂范,成为监督执纪的行家里手,按《规则》要求指导好各自分管联系的科室开展好监督执纪工作。
个人带着问题学。县纪委将《规则》及省纪委贯彻《实施办法》印发全县各级纪检干部,要求全县纪检干部认真学习《规则》,做好学习笔记,在学习过程中有不清楚的问题记录下来,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解答,促进纪检干部尽快学懂《规则》,强化实践运用。
专题讨论全面学。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由县纪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章节进行解读,现场解答纪检干部在个人自学中存在的疑问,对相关问题组织讨论,学思践悟,对讨论不清楚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汇总,报上级纪委咨询,促进执行《规则》不走样,加深纪检干部对《规则》的学习理解和认识。
专家讲解深入学。专门邀请省市纪委相关部门领导到富民给全县纪检干部进行专题学习辅导,省市领导结合云南省纪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进行权威解读和解答,使全县纪检干部学深学透《规则》内容。
“两微”平台强化学。县纪委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平台优势,在“清风富民”微信、微博平台内及时转发中纪委和权威专家对《规则》的解读内容,方便纪检干部学习和讨论,全面理解和掌握《规则》内容,用《规则》指导工作,推进监督执纪工作实效。
通过“五学”《规则》,全县纪检干部的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得到提升,《规则》为纪检干部筑戴上一道“紧箍咒”,有效防止“灯下黑”,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打牢基础。 (陈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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