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出台党政正职监督办法 以制度严管“关键少数”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13 15:16:11

编辑:五华—王永权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加强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近日,五华区制定出台《五华区科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六章29条,从监督的制度保障、主要内容、主要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具体细化,以制度严管“关键少数”。

明确制度遵循。《办法》规定,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严格遵循“六个不直接分管”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等10项等制度。同时明确:在干部任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任职回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工作方面;经济责任审计、选人用人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四责联审”制落实方面,要严格按制度落实工作。明确在工作考核中,要坚持述廉述责和考核评议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党务和政务公开制等制度。通过对党政正职遵循工作制度的梳理和明确,进一步厘清了权责关系,确保监督管理有条可依、有据可循。

详实具体内容。《办法》明确监督对象为在职的区级机关部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人民团体及区属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其监督内容主要包括: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执行财经法规和制度、参与经济活动、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和纠正“四风”情况等9个方面。

细化监督方式。《办法》指出,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通过专项纪律检查,检查考核,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同级纪委监督,组织函询和信访监督,落实谈话制度监督,报告重大事项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等9种方式,共同织密监督之网。

严格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了给予责任追究的8种情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不按有关规定如实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活动的,任期内领导班子成员多人严重违纪违法或者管辖区域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管不问,甚至包庇、袒护、纵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相关实施办法的,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等等。同时规定,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和影响大小,给予相应的问责处理、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出台《科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监督办法》,既是五华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领导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也是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探索和实践。下一步,五华区将对《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不走过场,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王永权 刘泽琦)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