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建立“台账管理制度” 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09 13:14:57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聚焦监督执纪工作主业,制定《嵩明县关于建立监督检查问题台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及县纪委机关派出纪工委、纪检监察室将日常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问题全部录入台账,由县纪委进行统一管理、督促整改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台账分为《执纪监督问题台账》和《执纪审查问题台账》,明确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被检查单位(部门)、存在的具体问题、检查组意见、处理情况、督促整改落实情况等具体内容,对所有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登记、逐一编号,最终形成监督执纪问题集中管理台账,实现“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

加强日常管理。为防止往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暴露出的应付考核,年底大量加班补材料的问题,县纪委对纳入台账的问题,每月严格跟踪督办进度,动态更新台账,并采取一季度一分析、半年一总结的方式,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分析研判和日常管理。

严格责任考核。将问题台账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于存在具体问题经督促整改仍不到位的责任制单位将进行严厉扣分;同时,建立《嵩明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对于不按规定报送、报送失真或发现问题不报送的各纪检监察机关及县纪委机关派出纪工委、纪检监察室,经核实,将纳入年度党风政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扣分,实行绩效管理考核。

通过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紧、抓牢、抓实,为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张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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