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五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07 10:44:24

编辑:石林—陈云

近年来,石林县通过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抓队伍、抓惩处等“五抓”措施,不断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抓教育,打好“预防针”。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宣传教育10余场宣讲,购买9000余本学习材料发放给党员干部学习。通过开展知识竞赛、创作彝族歌曲传唱等方式,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基层干部观看《探访许良安》、《小会计贪巨款》等专题教育片,到法院旁听案件庭审接受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抓制度,构筑“防火墙”。出台《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石林彝族自治县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认真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农村“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党总支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并做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出台《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三十条》等制度,层层构筑制度“防火墙”,严防基层“微腐败”。

抓监督,织牢“监督网”。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全县2545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公开集体土地承包9099亩,本人及家属宅基地281429平方米,承诺不搞违法建筑建设1767人。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述廉述责并进行民主评议工作,每个村(社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村(居)务面对面”活动,接受村(居)民对村(社区)干部质询。全县93个村(社区)均建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形成县、乡、村三级党风廉政责任体系,构筑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织牢基层干部“监督网”。

抓队伍,做到“自身硬”。出台《石林彝族自治县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完成乡镇纪委换届选举,配齐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和纪检专干。全县93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党总支纪检委员担任,并按照“五有”标准(有牌子、有经费、有场所、有设备、有制度)保障办公条件,印制工作手册和工作记录本,组织开展履职能力培训,建立考核激励机制。选派乡镇(街道)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和跟班学习,对2000余名村(社区)、组干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

抓惩处,增强“获得感”。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分片协作巡查、与司法机关协作办案等制度,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力度,形成办案合力,做到排查线索一条不落下,查纠问题一个不放过,强化震慑一刻不放松。2016年,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8件,结案35件,处分47人,其中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件31人,通过办案挽回损失94.32万元。(石林县纪委  金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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