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村官微腐败得前置“监督哨”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07 10:21:16
编辑:官渡—杜若珊
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近日通报,佛冈县迳头镇井冈村村官李伯放在负责该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通过冒充他人签名、私自增加农户名单等方式,为8户不符合条件的亲属骗取了2013年和2014年危房改造资金共14万元。李伯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月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案中,村官李伯放连续两年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才被查处,可见该地对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领取人资质的审核把关不严,对村官私自增加农户名单这样明显的违纪行为竟然毫无察觉,进一步暴露出该地对村官微腐败现象的监管缺位,监督失效,让一些别有用心者钻了监督的空子,致使14万元国家专项资金杳无声息地流进了不法分子的腰包长达近4年之久,无形地蚕食着党的执政根基,给党和国家带来了无可估量的损失。
然而,类似佛冈县迳头镇井冈村村官骗取专项资金的微腐败现象为何屡见报端?各级纪检部门也进行了严肃查处,为何却屡禁不绝,诸如本案中村官仅通过冒充他人签名的方式就可骗取国家资金,其手段虽并不高明,却为何能频频得手呢?笔者认为,此问题暴露出一些地区在村社一级对村官行使权力监管的巨大漏洞,表现为监管过于宽松软,上级纪检部门对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惠农资金、退耕还林款等相关涉农资金这块“唐僧肉”的监管浮于表面,沉不到底、管不到边,出现了管理空挡和“真空”“死角”,滋生了微腐败,使得一些唯利是图的村官对涉农资金动起了歪心思,打起了如意算盘。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笔者认为,治理村官微腐败问题得前置“监督哨”,各级纪检部门应积极下沉监督力量,把监督的触角有效延伸到村社一线,把对村官监督的重心真正聚焦到扶贫、惠农、救灾等涉农资金上,切实让监督的“聚光灯”无处不在;同时,要建立健全较为完备的监督预警机制,严把涉农资金流动的每一个环节,重点抓好事前监督工作,细化监督流程,提前预测风险点,并及早做好各项防控,坚持抓早抓小,严堵监督漏洞。
另外,要前置“监督哨”,真正让村官微腐败无处遁形,还需构建起以涉农资金为中心,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等众多监督样式为一体的立体监督体系,充分调动村社周边的各类监督力量,把监督的“前哨站”延伸到村官微腐败的多发地,渗透到涉农资金流动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同时,还需要有效畅通监督渠道,借助信息化手段打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让“前哨站”的信息得以及时流转,形成一体联动、高效透明的监督格局。(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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