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四举措”建成35个廉政文化示范点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02 15:15:25
编辑:富民—李佳怡
为整体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富民县采取“四举措”全面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目前已建成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5类35个,共中: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9个,进农村示范点13个,进社区示范点1个,进企业示范点1个,进学校示范点11个。充分发挥了廉政文化示范点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宣廉。要求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成立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职责要求,制定廉政文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创建活动方案,将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加大廉政宣传力度。每年安排廉政文化建设的专项经费,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健全制度规定——促廉。县纪委先后制定《富民县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考核验收办法》《富民县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动态管理办法》,明确廉政文化“七进”活动示范点创建的考核验收标准、程序、办法和奖励等规定,每年由单位自行定点申报创建,确保成熟一个建一个,由县纪委组成考核验收组,按类别标准进行考核,经检查考核组和县纪委组织评审后对符合标准的进行命名、授牌,使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有章可循,促进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
实施动态管理——检廉。加强对已建成的廉政文化示范点实施动态监督管理,每年由考核组对已命名的廉政文化示范点进行复检,认真对照《廉政文化示范点动态管理办法》和《考核验收办法》逐项检查,如检查阵地建设、廉政书屋、廉政活动、廉政制度、廉政文化墙的更新完善等,保证廉洁文化场所设施及时更新和维护,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经复检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称号;不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撤销其称号。近年来,该县已撤销不符合示范点要求的单位1家。通过实施动态管理,有效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挥示范带动——倡廉。已建成的35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各具特色,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大力倡导廉洁之风,如读书思廉、谈话助廉,举办廉洁书画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听党风廉政形势报告、廉政党课、看廉政宣传片、唱廉政歌、演廉政戏等活动,每个示范点要求每年至少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文化活动1次。在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中,大力弘扬本地区、本部门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旅游文化和民间艺术,彰显廉政文化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通过“四举措”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示范点教育导向作用,促进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度活动看成(陈金花)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