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四要四防止”精准开展政治巡察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01 17:26:15
编辑:寻甸—李秋仙
“要总结首轮巡察中取得的经验和教训,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克服‘地头小’‘人头熟’等实际困难,聚焦脱贫攻坚、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等敏感问题,发挥‘探头’”作用,精准‘靶向’发力,全力做好巡察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寻甸县纪委书记董国新指出。
2016年以来,寻甸县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四要四防止”,着力发现问题,有力促进了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要立体化思维,防止“一俊遮百丑”。在巡察工作开展过程中,看一名干部,要综合分析,多角度思考,全面研判,既要看关键时刻的作为,更要看其平常的表现,不要盲人摸象,不要因为在某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就忽视存在的问题;
要走群众路线,防止“一言堂”。要充分利用设置意见箱、发放《问卷调查表》、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紧紧依靠群众,让群众有发言权、监督权,做“主人”、当“评委”,广开言路,多方听取意见,防止出现偏听偏信、固执己见等问题;
要弃个人偏见,防止“一斑窥豹”。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凡事出于公心,秉持公道,坚持公平,不能因为与自己性格不合、兴趣不同、交往不深、印象不好,就先入为主,要摒弃个人偏见,构建宽广胸怀,就事论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要给整改机会,防止“一闷棍打死”。要充分认识到,因每个人的认知水平、工作阅历、素质能力等差异,干什么工作都不可能做到完美无缺,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或问题。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对于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对存在问题积极加以整改的,要以海纳百川的心态,及时伸手拉一把、救一下,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防止其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
在首轮巡察工作中,寻甸县抽调人员20名,成立巡察组5个,开展专题培训2次,张贴巡察公告105份,开通值班电话5部,设置意见箱20个,开展个别谈话300余人次,反馈15个方面意见建议36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寻甸县纪委 杨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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