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约谈提醒“进行时”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2-21 10: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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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增长怎么这么快,四季度约谈次数都快超过三季度三倍了。这样填报的话,区纪委会不会认为我们存在的问题太多?”刚过完春节,新担任大观街道纪检专干的小罗在填报《五华区“第一种形态”工作统计表》时犯了难,他带着问题找到了大观街道纪工委书记王廷彪。
王廷彪明确告知小罗,“工作中的数据一定要如实填报!这些数据反映的是实实在在开展的工作。运用‘第一种形态’就是为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要简单地把开展约谈的数量等同于违纪违法案件的多少。”
这是五华区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的一个缩影。
2016年初,五华区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实践 “四种形态”,用党的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构筑出党员干部自警自律、接受监督的坚固防线。
2016年10月,五华区出台《五华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五华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关于在全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责任分解方案》三项制度,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责任层层明确,层层压实,全区各单位对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抓早抓小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不断加强。
明确一个“实”。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恰当处理。统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确保工作情况如实上报。对于统计数字突然大幅度提升等数据异常情况,区纪委将会同报送单位分析,如因工作持续推进、力度加大、措施强化等原因造成的,将对其工作予以肯定认可,消除数据报送单位的顾虑。
强调一个“早”。以问题为导向,把纪律挺在前面,转变惯性思维,创新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对违反纪律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
突出一个“细”。在全市率先制定《关于在全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责任分解方案》,把“第一种形态”任务进行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确定工作内容,从细处出发、从小处着眼,深入落实“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
据统计,五华区2016年四季度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602次,较三季度增加129.8%,其中10家街道办事处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216次,较三季度增长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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