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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系统打造“树型”领导干部党风廉洁审查关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2-20 10: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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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纯洁领导干部队伍,确保干部输送渠道畅通,县纪委以“树”为型严把党风廉洁审查关。

建立廉政档案系统,耸立党风廉洁审查之“树”。建立廉政档案系统,如同一把监督“利剑”,时刻悬于全县干部头顶,以提醒干部严于律己、廉洁从政。系统监督对象为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县纪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实行一人一档,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动态管理。目前,系统中科级干部有460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有149人。系统监督事项涵盖个人基本情况、配偶子女相关情况、本人及家庭的收入情况、出(国)境情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廉政谈话情况、纪律审查受处理情况、受问责处理情况、纪律处分情况、组织处理情况、党政纪处理情况等21项详细内容。

制定廉洁审查制度,深扎党风廉洁审查之“根”。为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促进领导干部党风廉洁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县纪委制定印发了《嵩明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工作的实施方案》《嵩明县县管单位和领导干部廉洁审查实施办法(试行)》《嵩明县下级纪委书记向县纪委汇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的规定》等制度,正风肃纪,固本浚源。

实行领导干部廉洁审查,舒展党风廉洁审查之“枝”。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把关、严守纪律,依照权限、分级负责原则,对拟选拔任用的党政领导干部,上级单位或县委政府批准的拟表彰及推荐参与评先评优的县管单位、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申请因公因私出国(境)的县管干部和其他需要审查的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是否受到党政纪处理、问责处理、组织处理,是否已被立案调查,是否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洁有关规定等进行党风廉洁审查。县纪委组织部自机构改革以来,截至目前,共对拟表彰的30多家单位、拟表彰或提拔交流的370余人(次)领导干部、7名因私出国境领导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洁审查。

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冒出党风廉洁审查之“芽”。任前廉政谈话是提醒和教育性谈话,其目的是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做到廉洁从政。为切实加强对提拔和交流任用的县管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县纪委制定印发了《嵩明县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任前廉政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中谈话的形式,新任和交流任用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县级部门正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由县委主要领导或县纪委书记进行;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由县纪委书记或县纪委副书记进行。截至目前,共对县委拟提拔任用和交流任用的县管干部组织开展250余人次的任前廉政谈话。(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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