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文章】 富民县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2-20 10: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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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要不断与时俱进,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十九大之前要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要统筹推进市县巡察,构建巡视监督立体网络格局”。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2016年年末,富民县委启动了首轮巡察工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巡察发现问题能力,强化巡察成果运用,“4321”巡察工作法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发现问题“网”,破解县级巡察发现问题难、成果转化不明显、震慑效果不强“瓶颈”。
一、“四到”问题全覆盖
从“通、核、谈、访”入手,直达“底、顶、心、边”, 实现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地查找问题线索,成就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让被巡察对象存在的问题无处“遁形”。
(一)“通”到“底”。在巡察组进驻巡察前召开巡察工作情况通报协调部署会,就巡察通报目的、任务、重要性和相关纪律要求讲深、讲透、讲到位,让纪检、组织、检察、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放下思想包袱、摒弃部门利益,充分信任巡察组和巡察办,对涉及的相关问题不遮、不藏、不留“底”,全面“通”。“通”出反映重点人问题线索3条。
(二)“核”到“顶”。抓住关键少数,突出班子成员这个权力运行的“顶部”,重点紧盯党政“一把手”这个权力“顶尖”,对通报、谈话、信访等途径中反映的涉及班子成员及党政“一把手”的问题线索进一步了解“核”实。“核”实反映“顶”部重点人问题线索3条。
(三)“谈”到“心”。在信访接待、谈话了解中,敞开心扉与信访人和谈话对象交谈,讲清巡察工作的性质和纪律要求,打消其内“心”顾虑和疑虑,争取其理解和信任,让其说真话、讲实情。“谈”出反映重点人问题线索2条,印证通报、信访、问卷调查中反映出来的重点人问题线索4条。
(四)“访”到“边”。在信访接待、谈话了解、查阅相关材料时,把目光投放到基层,集中到一些肯讲实话、愿说真话的群体,聚焦到细节,着力透过现象看本质,从一些看似不起眼的“边枝”“末稍”入手,寻找发现问题的突破口,一旦找到突破口,紧盯不放,层层深入,逐一核实了解,让问题水落石出。“访”出问题线索3条。
二、“三严”成果高标准
以巡察队伍为核心,线索分类移交为纽带,成果运用为导向,严管严控“人”“分”“用”三个环节,实现“剑”无虚招,实打实落。
(一)严肃巡察纪律。从纪检、组织、人事、政法、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精选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公道正派、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26名干部组建巡察人才库(其中组长人才库10人)。出台《巡察队伍管理的意见》《巡察组改进作风规定》《巡察专用工作笔记本的使用规定》等10余项规定。巡察前每个巡察干部要与县委巡察办签订《巡察组工作人员保密承诺书》,巡察结束时每个巡察干部要向县委巡察办报《巡察工作涉密资料“零持有”报告》。一系列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严肃了巡察工作纪律,打造出尊崇党章、遵守党纪党规,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
(二)严格线索分类。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紧紧围绕“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大纪律”(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归类,严格按照“四种方式”(进一步了解关注、组织处理、参考)处置。实行巡察终身负责制,终身追责制,严防对问题线索情有可原,杜绝问题线索内部消化,重化轻、轻化无,大化小、小化了。
(三)从严运用成果。以高的标准、严的纪律运用巡察成果,对存在的问题全程跟踪整改落实,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快查处,形成震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县委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反映重点人问题线索处置决定形成后,被巡察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即为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2个月内要向巡察组和巡察办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对巡察组移交事项和反馈意见,要优先办理,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县委巡察办;被巡察党组织(部门)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要通过媒体和党内通报等形式公开,接受监督。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
三、“二转”线索无缝隙
严格按照县委决定移交问题线索,建立健全问题和线索管理台账,严格问题线索移交审批、签收手续,明确专人负责,实现线索管理、移交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线索零障碍无缝对接。
(一)“两非”干部问题线索直接转。对反映非巡察对象、非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履行移交手续后,由巡察组、巡察办、被巡察单位三方签字后直接转被巡察党组织(单位),由被巡察组织(单位)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二)巡察对象和县管干部问题线索即时转。对反映巡察对象、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履行移交手续后,由巡察组、巡察办被巡察单位三方签字后立即转纪委、组织、人事、政法等部门严肃查处。
四、紧扣一个目标不松手
坚持巡察政治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一”目标。把巡察发现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利剑”,把形成震慑、传导压力、解决问题、落实责任、净化政治生态作为巡察工作目标。突出“关键少数”,重点监督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首轮巡察中,发现被巡察的6家单位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方面的6类19个问题,移交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9条,共涉及10名干部。 (赵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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