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坚持“四个强化”积极践行“四种形态”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2-13 15: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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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山区坚持四个强化,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实效。

强化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相关论述,开展专题学习12场次,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坚持撰写“每月得”学习笔记。每半月举办一次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纪检监察干部轮流上台谈办案经验、谈工作体会,目前已组织开展14期“大讲堂”,有效引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准确把握“四种形态”运用。在全区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准则》为高线,守住《条例》“底线”,不触碰“红线”。

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责任”项目化管理,对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全面细化,提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的具体措施,明确“四种形态”的运用原则、适用范围、目标任务等内容。将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纳入到对各街道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和纪委(纪工委)的考核内容,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考核,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的落实。今年以来,先后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12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强化教育提醒。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等手段,把事前防范放在首要位置,着眼于管住大多数。去年,共实施谈话函询118件,诫勉谈话12人,通报批评典型问题6起。建立集提醒教育、动态监督和容错纠错挽救于一体的“三卡”(提醒卡、告诫卡、纠错卡)预警机制,发现苗头就管、发现问题就治,有效实现抓早抓小。

强化执纪审查。坚持纪律面前无例外,既重视用好第一种形态,也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断夯实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推行区纪委常委联片包抓办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工作“十严禁”和“日询问、周汇报、月督查”等制度,严格落实交叉办案、联合办案、异地办案等制度,实行全委办案制、领导包案制、限期办结制等办案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实践能力。去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25件,立案46件,党政纪处分47人,涉及乡科级干部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挽回经济损失225.18万元。

(西山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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