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建立廉政谈话室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2-10 10:29:03

编辑:

为进一步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强化全县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石林县在县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设立了115个廉政谈话室。其中:县级1个、乡镇(街道)5个、县直设立党(工)委的单位16个、村(社区)93个。廉政谈话室主要用于对基层党员开展责任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谈话函询和纠错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室由同级纪检组织负责日常管理,同级党组织、纪检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在践行第一种形态、开展廉政谈话时均可使用。

按照“五有”的要求,石林县纪委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建立基层廉政谈话室的实施方案》,对建立廉政谈话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统一制作彝汉双语“廉政谈话室”门牌,在各级谈话室门口进行张贴;印制《石林彝族自治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廉政谈话制度汇编》,将党规党纪和“四种形态”相关的文件制度编印成册,供各谈话室使用;制作《石林彝族自治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廉政谈话记录本》,供各谈话室开展谈话时如实记录;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廉政谈话“四项制度”、廉政谈话工作要求制作成宣传展板,张帖在各谈话室墙面上。为切实把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落到实处,石林还把建立基层廉政谈话室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建立基层廉政谈话室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2016年,石林县共开展廉政谈话1495人次,所有谈话全部进行了记录归档。

为确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石林县还相继出台了《石林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意见》、《石林县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基层进一步落细落实,把曾经不足挂齿的小事、不以为然的小节、不入法眼的小题都抓起来、管起来,确实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初步统计,2016年,石林县共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72件,占处置总数的75%,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拉起防止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24人,占处分总人数的44.45%,守住了防止犯大错误的“第二道防线”;给予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20人,占处分总人数的44.45%,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1人,占处分总人数的2.22%,筑牢了防止犯罪的“第三道防线”。(石林县纪委 黄俊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