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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廉洁大合唱”系紧基层“廉结”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2-08 14: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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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嵩明县纪委坚持“文化而润其内,养德以固其本”的理念,通过教育宣传、制度建设、警示惩处等方式,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系紧基层“廉结”,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

制度保廉。嵩明县纪委联合县民政局制定并印发了《嵩明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内容包含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保密制度个工作纪律制度等八个方面内容,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监督的内容、监督的程序、管理考核及相关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化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前哨”作用。

教育知廉。2016年全县各级共组织培训村“两委”和村委监督委员会11次,内容涵盖“三资”管理、财经法规、“四议两公开”、村组账务管理、基层相关法律法规等,通过教育培训,增强了基层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警示醒廉。近年来县纪委把查处的身边典型案件作为警示教育党员的“活教材”,适时以手机短信、专题党课、会议通报等形式分批分期向全县党员干部通报,让党员干部以反面典型为镜,对党纪国法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据统计,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党员通报违反“四风”的典型案例4起,专题党课上通报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等典型案例12起,8次通报典型案件35件55人,组织1000余名干部群众到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

约谈促廉。为加强村监委履职能力,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县纪委共2次集体廉政约谈75名新上任村监委主任,为大家打好“防腐针”,做到警钟长鸣。据悉,换届以来,各镇(街道)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正常,成员未出现离岗外出、自愿辞职、组织调整、受问责处理及党纪处分等情况。

检查固廉。坚持日常性监督与专项纪律检查相结合,抽调三资管理中心、审计等人员组成检查组,就扶贫、社保、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采取随机抽查、入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密集检查,严防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

惩处守廉。县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三资”管理及“四议两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涉及相关方面的问题线索处置督查督办工作。2016年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共受理反映农村“三资”管理及“四议两公开”方面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100件(次),占1-9月信访总量的36.5%。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惩治腐败,现已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处置完毕,办结率达73%。(杨艳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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