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纪委2016年立案42件处分43人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2-08 14: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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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川区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案42件,处分违纪人员43人。
整合反腐力量。制定《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实施细则》等制度,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2016年,区纪委与相关单位互移案件线索31件。
注重抓早抓小。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党委领导班子实践“四种形态”实施方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暂行办法》、《谈话函询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督促各级党组织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全区各部门党组织开展提醒谈话292人次,诫勉谈话28人次,要求党员干部作出书面检查29人次;对出现倾向性问题的单位责成其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限期整改。
狠抓线索处置。突出“三个时间节点”、从严查处“三类人”,初步构建了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分类处置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管理机制,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20件次,初核30件次,开展谈话函询79件次,立案42件,处分违纪人员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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