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2016年分类开展各类谈话618件次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2-06 13: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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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官渡区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制度规范。将纪严于法的要求体现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制定印发《官渡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官渡区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从制度上规范“第一种形态”操作过程,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抓早抓小。聚焦“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围绕全区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经济稳增长、滇池治理、“五网”建设等领域存在的纪律作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面对面开展提醒约谈,早敲警钟,防止小错变大错。2016年,分类开展责任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谈话函询和纠错诫勉谈话618件次。
注重结果运用。在加大提醒谈话力度的同时,官渡区还注重谈话结果的运用,对谈话函询结果进行备案管理,必要时可对其中的问题进行核实。如能主动说明组织未掌握的问题的,可从轻处理;如发现情况失实的,要求作出说明;如故意隐瞒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从重处理。此外,对谈话情况进行集中管理,分析研判,对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排查梳理,适时转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他党规党纪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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