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践第一种形态 改进作风建设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2-04 14: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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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总是觉得能够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落实好工作任务,就算是尽到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村民知情权、参与权重视不够,村务、财务公开工作较为随意”。这是盘龙区滇源街道一名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因开展村务财务公开不力,被街道纪工委提醒谈话后说出的心里话。
2016年以来,盘龙区纪委认真实践“四种形态”,以谈话函询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前移工作重心、紧盯谈话实效,不断改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加强教育引导。坚持把廉政教育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担当意识,转变作风。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100余场次,组织全区430余名干部职工观看《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等廉政教育片,同时针对涉农街道的特点,通过开展“两公开一承诺”、与村组干部交心谈心、提醒谈话等方式,努力改变部分党员干部以往思想上“有问题向上推,遇见困难绕着走”不敢担当的问题。
前移工作重心。印发《盘龙区关于办理谈话函询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等工作制度,积极转变自身工作方法,从过去注重“事后处理人”,转变为“事先教育人”,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确保不良倾向出现苗头时,处置在萌芽阶段。
紧盯谈话实效。区纪委对被谈话人的实际表现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核实,派出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被谈话人所在党组织的专题生活会,跟踪整改情况,对提醒谈话后情况仍无改观的党员干部,将启动问责程序,紧盯谈话效果,防止“一谈了之”“虎头蛇尾”。
2016年,全区实践第一种形态共谈话274人次,其中,处级干部谈话66人次,乡科级及以下208人次,“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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