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关口“向前移” 监督“零距离”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2-03 13:16:58
编辑:纪委管理员1
2016年,石林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挺纪在前,推进关口前移,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启动县委首轮巡察,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实现党内监督“零距离”。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出台《石林县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石林县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县纪委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96件,其中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72件,占75%,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24人,占处分人数53.33%,成为大多数;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0人,占处分人数44.45%,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1人,占受处分人数的2.22%,成为极少数。重点围绕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制定《石林县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探索建立廉政谈话室制度,共建成县、乡、村三级廉政谈话室115个,开展廉政谈话1495人次。
启动县委首轮巡察。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制定首轮巡察方案,组成五个巡察组,进驻长湖镇、县总工会、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开展巡察,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37个,反馈意见建议37条,移送问题线索5个,政治巡察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初步显现。
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组成5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围绕稳增长、脱贫攻坚、生态建设、“五网”建设、防汛工作等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督促整改问题35个。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追究6名相关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查处违纪案件3件10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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