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持续抓早抓小,谈话函询70件70人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1-24 15: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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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高度重视起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认真反思自身存在的不足,改善工作方式方法,确保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某单位领导汪某某表示。汪某某因所在单位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而受到安宁市纪委的诫勉谈话。

安宁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执行云南省、昆明市纪委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采取多项工作措施,让警示教育、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成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做到小事早提醒、小错早纠正、小案早查处,防止由“破纪”到“破法”。

不断完善纪律审查规章制度。2016年,出台了《安宁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的具体内容、方法和步骤,突出了结果运用,强化了警示教育、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工作方法的具体运用,并把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纪律审查工作制度。

持续加大责任提醒力度。把日常抽查、平时督办和年底集中检查有机结合,今年以来,市纪委主要领导先后10余次带队到街道和市属单位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同时,5名市属单位和街道主要负责人在安宁市纪委全会上进行述廉述责,并接受纪委委员的有针对性的质询和评议。切实做到述廉述责不走过场,达到让述廉述责干部“红脸出汗”的效果。

强化“纪在法前”意识。坚守依“纪”监督执纪问责,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立案审查”的思维惯性,从“以法律为底线”转到“以纪律为尺子”,找准职责定位,挺纪在前,以纪为重,执纪为本,用好手中戒尺,达到人人敬畏纪律、人人遵守纪律,真正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2016年,共受理信访举报205件,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70件70人,占问题线索总数的63.6%,让“红红脸、出出汗”逐步成为常态。(中共安宁市纪委办公室  尤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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