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2016年开展谈话3600余人次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1-17 15:41:44
编辑:
东川区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不同岗位、不同职责,2016年采取不同方法多管齐下约谈党员领导干部,对其咬耳扯袖,让其红脸出汗,防止其染上腐败病,提高廉洁履职意识。
责任问题提醒。制定《东川区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全区各级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约谈65名党员领导干部,对群众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等发现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进行讲清楚说明白,并督促限期整改。区纪委书记、副书记“一对一”约谈10名镇(街道)和区属部门的党政一把手和6名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促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四级廉政谈话。根据《东川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实行四级廉政谈话机制。县处级领导由区委书记或委托区委副书记主谈;各镇(街道)、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由区委书记或委托纪委书记主谈,其他班子成员由单位主要领导主谈;各镇(街道)站所负责人和村(社区)干部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委托纪(工)委书记主谈,各部门科室负责人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主谈;其他人员由站所负责人和单位科室负责人主谈。廉政谈话每年最少开展1次,谈话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2016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廉政谈话3200余人次。
述廉述责质询。按照《东川区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今年选取10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在区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以及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情况。现场回答区纪委委员就遵守党纪党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廉洁自律、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提出的质询问题,接受与会人员测评。
任前廉政约谈。根据《东川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拔和交流调整领导干部,由区纪委书记分批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按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对其提出具体要求;由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长对303名新提拔和交流调整的领导干部开展任前个人廉政谈话,指出被谈话人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结合不同领导岗位的工作实际,针对性地提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
训戒回访教育。按照《东川区纪委对受处分人员训戒约谈和回访教育实施办法》,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47名人员,在宣布处分之前,由案件审查主办人对其进行训戒约谈,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促使其放下包袱,改正错误,努力工作。对14名受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在处分期结束前,由执纪审理主办人进行回访约谈,了解其受处分后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情况和思想转化情况,对其进行教育鼓励,防止再犯错误。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