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纪检人手记

【纪检人·手记】一封老党员的忏悔书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1-13 16:23:19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感到很后悔,也很惭愧,每次想起来,我真是夜不能寐,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很痛心。这次组织找我谈话,我很是感激,知道组织没有放弃我,以后我一定会洗心革面,也恳请组织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是一封来自有着30年党龄的忏悔书。

2014年8月14日西山区鱼翅路社区党员陈某某,因为嫖娼被西山公安分局大观楼派出所民警查获,受到了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2016年11月2日,西山区纪委给予陈某某开除党籍的处分。

“陈某某,你是否知道我们今天为什么找你吗?”棕树营街道纪工委书记宋福伟说道。

“宋书记,我知道。” 陈某某回答。

“既然入了党,党纪就是对我们每一位党员的约束,也许一般群众能做的事情,我们就不能做,做了就是违纪。”在谈话中宋书记告诉他。

“宋书记,我知道错了,我虚心接受组织的处理。” 陈某某说道。

“在部队能够入党,这个身份是来之不易,这是党组织给予的荣誉,也是责任的重托,你应该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做好带头模范作用,时刻铭记党员身份,强化思想意识。”宋书记说道。

“谢谢组织对我的关心,谢谢宋书记的提醒,我一定不辜负组织的希望。” 陈某某说道。

在街道基层,社区党员由于受到文化层次不高、年龄偏大等因素的影响,少数党员对违反生活纪律等概念模糊,对现在新的纪律要求不关注,以至于自己违反了党纪党规都不清楚,涣散的思想还没有在十八大以后转变过来,还没有意识到组织纪律是约束每一个党员,而不仅仅是“官员”,社区党员从思想上扭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随着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在全党内形成一股“清流”,党员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身。作为街道纪检干部是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要切实提高身边党员群众的自律意识,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植根于每一个党员心中。(西山区棕树营街道纪工委 赵珍)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