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稀奇”的述责述廉报告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1-11 17:01:4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又到一年考核时,我看纪工委的张书记、李书记互借笔记本,讨论的热火朝天,开了什么会、看了什么书和专题教育片、参观了哪些廉政教育基地等,又是翻卷宗、又是到案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找数据,我很好奇,就问李书记:“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李书记笑着对我说:“年底啦,我们在为写全年的述责述廉报告收集整理素材呢!”
我说:“写报告,问百度啊!又快又方便!再说,每年都要写,规定动作,把去年的改改就可以了嘛!”
李书记摇摇头,对我说:“度娘虽好,却不贴近实际,别人就是写出花来,也不是自己的真实想法,反映不了问题,起不到归纳总结和指导工作的作用,去年的工作和今年的工作能一样吗?你这个“拿来主义”,用的不是地方!”
我不理解,就说:“前些年,我在乡镇工作时,看好多领导都是这么做的,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啊……”
李书记打断了我的话,语重心长对我说:“既然你这么说,我就不得不好好帮你纠正一下这个错误的看法了”
“你现在虽然没有担任什么领导职务,但也要明白,述职述廉,并不是问问百度、抄抄报告、朗诵朗诵、走走过场,而是要准确理解内涵、规范形式、突出重点。因为述责述廉其本质是个人将履行职责和廉洁情况向组织的报告,是对组织的承诺,是对党忠诚的基本要求,必须全面如实报告本人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同时,每年的述责述廉报告是要载入个人廉洁档案的。开不得半点玩笑。”
“另外,述责述廉报告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要像你说的,天下文章一大抄,大家都去问百度,报告一公开,都跟孪生兄弟似的,岂不是要闹大笑话了嘛!”
听完李书记一席话,我感到一阵羞愧,看来每年的规定动作确有新内涵,新要求,体现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以及同级之间的互相监督,起到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当担精神,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担起来的重要作用。看来,述责述廉还真是个“稀奇”事。(石林县纪委 赵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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