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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盘龙区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1-05 17:06:06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近年来,盘龙区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有关规定,不断深化和完善各项办案制度,努力创新案件审理工作机制,依法、有序受理违纪案件,不断深化公开审理;按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全面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各项职能,严守案件审理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关,案件审理质量大幅提高、确保了案件审理工作推进。对一些重大、复杂的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力求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做到依纪、严审、细抠,办成铁案。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违纪案件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这就给案件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不断提高基层案件审理水平、逐步使案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下面,谈一谈区级及区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 存在问题

(一)区级纪委案件审理人员力量薄弱。很多基层纪委案件审理室目前只有2名(有的只有1名)工作人员,加之对街道办案的指导检查及乡案县审工作,审理人员力量极为薄弱,制约影响了一些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街道纪委办案人员不足,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不少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案件检查,轻案件审理的现象。

二、 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案审干部业务培训。一是开展知识培训。除每年在本区举办业务培训,建议分批选送案件审理人员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培训班学习。二是“以案代训”。建议定期从基层抽调人员参加省市纪委的查办、审理案件工作,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审理中增长知识,增长见识,丰富他们的工作经验,增强案审人员的实际能力。

(二)把好街道纪委人员入口关。尽可能将年纪轻、有文化、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选进街道纪委班子,尤其要选好配强乡镇纪委书记,尽可能将热爱纪检工作,有一定法律法规知识的同志调整到案件审理小组,为提高案件审理水平提供人员保证。

(三)高度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加强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人员配备。一是要配齐、配好,配强审理工作人员,使其在年龄层次,知识结构,综合素质等方面达到最佳组合:二是支持审理工作,纪检监察机关领导要善于听取审理工作人员的意见,多站在案件审理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三是要加大对案件审理工作重要性和审理部门工作职责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重视案件审理工作,信赖审理工作。

(四)提高案件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对案件审理工作人员,要加强党性锤炼,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案件审理人员开拓创新意识。使其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善于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角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一是熟练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又熟悉财经,法律,金融等相关知识。二是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又有独立审案的业务能力、从而在工作中做到求真,务实, 严谨,细致,慎重,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宽严适度,处理恰当,既敢于提出并坚持自己的正确意见,又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总之,案件审理工作担负着监督案件检查工作和对违纪人员定性处理的重任,案件审理人员,必须以对党和国家,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新形势,深刻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只有这样,才能使每一个案件审理人员都能成为行家里手,才能把每一件违纪违法案件办成铁案、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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