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纪检人手记

【纪检人·手记】关心爱护应从小节抓起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1-05 16:44:3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在一次到外单位调取证据材料时,一位被调查人的分管领导对我们说:“他经常出入高档娱乐会所,和一些老板走得很近,我就知道迟早会出事”。听到这位分管领导的话,我忍不住说道“你作为他的分管领导,之前怎么不提醒他一下,或者再不行,调整一下岗位,难道你们单位领导对他放任自流就没有责任吗?”听到这些,这位分管领导有些内疚又恍然大悟的样子,也许他不清楚自己还有这份职责?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如果能有人及时给他咬咬耳朵,扯扯袖子,也许他就只是犯一些轻微的错误,还能挽回。或许他只要不在那个岗位上,就不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导致妻离子散。

总结近几年从事的案件查办工作,最基本的问题出在单位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有的搞团团伙伙,有的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好人主义盛行。这些问题造成的后果就是当事人轻则处分,政治生涯终结,名誉扫地;重则锒铛入狱,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最终痛心的是组织,损害的是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王岐山同志2015年在福建考察时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最关键的就是如何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即:党内关系正常化,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作为党内监督执纪的专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谈话函询这一重要手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干部教育监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一是在日常监督执纪过程中,不仅要盯广大党员干部,更要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党委主体责任、领导“一岗双责”是否落实到位,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措施;二是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抓早抓小,从小节抓起,及时谈话函询,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如何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新常态,我们纪检干部首先要摒弃没有举报就不能谈话函询的思想,要树立今天为他们“添堵”、“找碴”,是为了他们明天的家庭、社会和谐,是组织对他们的关爱的思想。试想,如果本文开头的那位被调查人能在一开始就被提醒或调整工作岗位,他还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吗?(东川区纪委  邹新强)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