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问责3名履职不当、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干部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1-04 10:04:36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身为西山区滇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的向勇、田丽,在区水务局分管河道巡查执法和河道保洁三包工作中,对分管工作不够重视、监管督促不力,造成新河村河段水面、河道有垃圾堆积被市委目督办通报4次。西山区纪委监察局对这起履职不当行为严肃问责,给予向勇、田丽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
2016年12月29日,西山区纪委对2名科级、1名股所级干部不正确履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行问责处理。
“要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12月26日上午,西山区委书记周红斌在常委扩大会议上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时强调。
12月29日下午,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谭先权主持召开区纪委常委会,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问责条例》,运用到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西山区纪委迅速行动,以《问责条例》为尺,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不正确履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典型问题。
福海街道办事处滇管所所长赵嘉兴便是被问责的领导干部之一。2016年1-10月份,赵嘉兴作为福海街道办事处河道分管领导,不落实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管督促不力,保洁巡查不到位,新河村河段河面垃圾保洁不及时,导致新河村河段水面、河道有垃圾堆积被市委目督办通报。在此次问责中,赵嘉兴受到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问责。
“《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要运用好这一武器,对党员干部失职失责行为,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决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让‘太平官’混不下去、不作为者无立足之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谭先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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