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开列责任清单 把实践“四种形态”责任压实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12-27 15:40:13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近日,东川区研究出台了《东川区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方案》,把实践“四种形态”责任压实到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并开列了实践“四种形态”责任清单。

据悉,“四种形态”已写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表述为: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该《实施方案》对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解,分别为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纪委机关、纪委书记、其他班子成员、其他部门开列了实践“四种形态”的责任清单。其中党委领导班子清单8项、党委书记清单13项、纪委机关清单9项、纪委书记清单20项、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清单8项。

据介绍,实践“四种形态”,用党的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构筑出党员干部自警自律、接受监督的坚固防线。体现了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既契合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又具有现实操作性,既是方法措施又是目标任务。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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