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运用廉洁提醒谈话 实践监督执纪新形态
来源于:经开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12-26 15:29:0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廉洁提醒谈话适用于需要强化责任、传导压力的,既不同于信访举报谈话和工作纪律约谈,也不同于问题线索处置中的谈话函询。廉洁提醒谈话是我区根据市纪委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新要求的一项常规工作。。。。”近日,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赵兴旺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交流座谈会上讲道。截至目前,昆明经开区党工委班子成员和纪工委领导共计与9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洁谈话。
为了运用好廉洁谈话这一监督执纪新形态,经开区党工委和纪工委一是坚持全面性,廉洁提醒谈话的对象为全体党员和所有监察对象,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每年谈话人数不少于全体党员及所有监察对象总数的10%,并明确提出廉洁提醒谈话不作为谈话对象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依据。
注重日常性,廉洁提醒谈话分为正面引导型、日常劝勉型、警示告诫型三种类型,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经常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时捕捉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宗旨意识、思想动态、进取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在常规的任务安排、工作推进、会议座谈、检查督导等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在政治品质、工作作风、职责履行、廉政勤政、道德品行等方面存在的有苗头性、倾向性、但无违纪事实的问题,即时安排对其进行廉洁提醒谈话,及时提醒其改正不足,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达到防微杜渐、促进工作的目的。
为确保廉洁提醒谈话工作取得实效,区纪工委将把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廉洁提醒谈话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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