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副书记李寿志同志和市纪委常委张津华同志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12-22 15: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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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副书记李寿志同志和市纪委常委张津华同志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今天请你来,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根据《中共昆明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2016年昆明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工作方案》精神和要求,同你进行谈话,既是学习勉励,也是提醒警示教育……”

“今天组织找我谈话,是组织上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作为个人和单位,离不开组织的监督和提醒。下面我汇报一下本单位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主体责任及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工作情况……”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你单位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2016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发现你单位存在2个方面的问题。希望你们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落实……”

2016年12月12日,市纪委副书记李寿志同志和市纪委常委张津华同志同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安监局和市国资委等四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此次谈话包括党政主要领导在履行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以及个人在贯彻主体责任、执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

在谈话中,市纪委副书记李寿志同志和市纪委常委张津华同志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方式,指出了各单位在2015年度及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存在的问题,提醒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政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哪些能做、应做,哪些不能做、不应做。市纪委副书记李寿志同志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用好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既要抓好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更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是运用好“四种形态”,在抓早抓小抓细抓实上下功夫。要求党委(党组)切实担起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管细、管实,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教育挽救大多数党员干部,有效防止党员干部滑向第三种甚至第四种形态,切实使第三种成为少数,第四种成为极少数。三是严于律己,带头廉洁自律。做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做到“看‘权’要自重,掌‘权’要自省,用‘权’要自律。”四是牢记宗旨,自觉接受监督。从严治党,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是为人民服务,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勤于学习,提高自身修养。结合工作岗位和职责,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党纪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带领全单位干部职工,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和工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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