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五抓”实践运用“四种形态”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12-19 16:02:4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近日,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会在昆明召开,全会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结合富民县实际,按照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工作原则,从五方面具体来抓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抓学习宣传成常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党员廉洁教育,抓好《准则》《条例》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戒、常怀敬畏。
抓谈心谈话成常态。经常在全局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大力推进作风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谈话,县局党组提出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乃至全局干部的期望,要求广大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能够在这次作风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抓“纪检日”活动成常态。每月开展“纪检日”活动,通过“纪检日”活动,学习省、市和县纪委的各类案例通报,让广大党员干部从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提高警惕。提醒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执法风险和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心理、侥幸心理,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规范和约束自己。
抓廉洁风险排查成常态。结合开展的廉洁风险防范工作,定期组织全局各部门、各个岗位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通过日常排查,时刻提醒干部在工作中保持清醒头脑,谨慎行事,防微杜渐,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做到每个风险点都有监督有防控,降低党员干部执法廉洁风险。
抓节前廉洁提醒成常态。坚持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筑牢廉洁风险防火墙。及时开展节前廉洁提醒,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做好节假日公车封存等工作,牢记党的宗旨,弘扬节俭美德,保持清廉本色。(罗 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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