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开展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工作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12-15 17:04:3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日前,盘龙区纪委组织开展区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谈话工作由区纪委书记李宁同志带队,分4个组,通过提高认识、点明问题、听取意见、提出要求四种方式,面对面的与12个街道及15个区属单位的2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提高认识。通过谈话了解党政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实践“四种形态”情况,贯彻区委、区政府反腐倡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的情况,从而提高谈话对象的思想认识,使其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明白“地雷”不能踩、“高压线”不能碰。
点明问题。在充分谈话了解相关情况后,谈话人结合当前“六个严禁”及“不作为、乱作为”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发现的各种被谈话人存在的具体问题,明确点明目前应该加强和改进的工作和努力的方向,并根据所在单位的自身情况,帮助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解决问题。
听取意见。兼听则明,谈话工作不能只有输出,同时也少不了吸纳。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谈话人充分听取谈话对象对自身存在问题的认识及整改措施,同时听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从而充分了解被谈话人的心理动态及思维脉络,从而可以更好地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使思想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防患于未然。
提出要求。谈话结束后,谈话领导针对谈话对象所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帮助其分析原因,为其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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