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委常委带队“年考”压实“两个责任”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12-06 16:53:3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近期,富民县成立7个检查考核组,分别由县委常委带队,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相关领导为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深入全县5镇1街道及56个县级部门,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县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将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台帐、民主测评、延伸检查、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既有具体的量化考核指标,也有民主测评内容。其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依据年初各单位与县委签订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的各项工作任务,满分100分,按最终考核得分计入全县2016年度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权重分。
为不断扩大考核工作民主化、科学化,更加突出年度考核与日常工作考核相印证,增强检查考核的准确性,提升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与真实性。在检查考核过程中,还增加了述廉述责、述职述法及民主测评等环节,测评主要针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执行改进作风规定和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测评打分。县委常委既“率队”又“出征”,亲自动员,亲自对检查考核重要性、必要性、考核程序和考核纪律提出严格要求,并借助考核动员讲话,对参会党员干部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将落实责任制工作的压力传导到基层,传导到各级领导干部。通过“上行下效”,倒逼全县各级党委和纪委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让制度运行不空转,责任落实不虚化。
全县14个基层党委(党工委)上行下效,向县委看齐,将党委书记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及议事日程,也带队开展对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组织进行年度“廉责考试”,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为进一步提高考核的严肃性,达到发现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县委还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行“四挂钩”。即:与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挂钩、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与责任追究挂钩、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使检查考核这一“指挥棒”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起好作用、发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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