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工作的思考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11-30 17:05:53

编辑:纪委管理员1

述廉述责制度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一种自律机制,也是把党组织的严格监督与党员干部的自律结合起来的一种有效形式。各级领导干部每年年终都要进行一次述廉述责,让各位领导干部把自己履行职责和廉洁情况作一次总结,向党员干部群众做一次汇报,从而达到自觉接受监督、自我教育的目的。

从近些年来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公布的一些数据来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纪违法的级别高人数多,科级及其以下的干部也不少,反映出述廉述责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一是述廉述责内容只讲好的,存在问题讲的不多。如有的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出现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有这种行为的还表述自己的清白和廉洁。二是对存在问题避重就轻。有的单位出了一些问题,把责任推到客观因素上,个人的主观原因无关紧要,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没有人去过问,面无愧色,没有一个领导干部能勇敢的在述廉述责中向干部职工群众认错。

如何强化述廉述责工作,对领导干部起到反省、鞭策的作用,思考如下:

一、要强化党纪法规教育。各级党政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把提高遵守党章党纪、依法行政、清廉勤政的思想教育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遵守党纪党规制度放在述廉述责工作的首位,并作为重要的预防腐败工作来抓。一是加强诚信教育。述廉述责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每位领导干部都必须认真对待,不能当成走过场,更不能隐瞒事实真相,欺上瞒下,失去组织和干部职工群众的信任。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到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督促领导干部自我教育、自我反省,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加强经常性的党纪法规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让不能贪、不敢贪、不想贪入脑入心。

二、要强化监督管控。一是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对一些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主要负责人可以采取专题约谈的形式,切实加强对其廉政监督。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在重要时期、节点的行为监督。述廉述责时,领导干部必须就婚丧喜庆、工作及职务变动、过年过节等重要时期的行为作专题说明。对领导干部执行个人报告事项制度、礼品礼金登记制度、公车管理使用制度等的情况进行说明。三是把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主要表现列入述廉述责范围,使其廉政情况得到更加全面真实的反映。四是在述廉述责中领导干部要对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制度的情况进行说明,特别是有工程建设、大额资金拨付使用、大宗物资采购的单位领导干部要详细的进行说明。

三、要针对述廉述责内容认真核廉。“述廉述责”以后要及时进行“核廉”,以确认领导干部所讲述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一是开展民主测评。通过群众民主评议和测评,看群众的满意度情况,分析其述廉述责内容是否真实可信。二是对述廉述责报告进行公示。领导干部的述廉述责内容要向干部群众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审计监督。每年对领导干部进行届中审计、年度审计和全面经济责任审计,深入了解廉洁情况。四是信访调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五是要坚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巡查、廉洁自律工作专项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多渠道、多途径检查述廉述责内容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四、要督促整改落实。述廉述责结束后,针对领导干部述廉述责中存在内容不实的一般性问题,应用执纪监督问责“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督促其认真进行整改,防止年年述廉述责,仍然老话废话一大堆,问题没有解决,照样我行我素,毫发无损。对那些于党纪法规而不顾,经教育不改的,出现违纪违规的要应用《纪律处分条例》追究其责任,绝不能姑息迁就。只有这样,对其他领导干部也才具有重要的震动警醒作用。(呈贡区纪委第六纪工委-张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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