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坚持“三个在前”践行“四种形态”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11-25 15:04:5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坚持警示教育在前,坚持约谈提醒在前,坚持纪律处理在前,认真实践“四个形态”。
坚持警示教育在前。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多形式开展学习《章程》、《准则》和《条例》活动,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将警示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成长全过程,通过支部会、党员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等载体,开展理想信念、纪律、警示、先进典型“四项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成为习惯。今年以来,共开展党规党纪专题辅导达30余场(次),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达400余次,全县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受教育党员干部达8000余人次。
坚持约谈提醒在前。建立分级廉政谈话机制,将信访反映、纪律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轻微问题全部纳入廉政谈话范围,分门别类由该县纪委主要领导或基层纪委书记负责实施,做到逢查必谈、以谈促纠。今年以来,设立县、乡(镇、街道、县直单位)、村(社区)三级廉政谈话室共115个全县共约谈村组干部268人次。
坚持纪律处理在前。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已发生或正在发生违反纪律规定以及工作不具体、不落实、不负责或工作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行为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纠错;对发生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的党员干部及时处理。今年1至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74件,其中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50件,占处置总数的67.57%,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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