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副手“闯红灯”书记被问责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11-24 15:31:5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平时工作不深入、不仔细,作风不实,最终自食其果,也不冤枉,也算是给我一次深刻的教育和警醒吧!我愿意配合组织调查并虚心接受组织处理……” 马街街道上普坪第二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李绍元悔恨地说。

马街街道纪工委接到举报,马街街道普坪社区上普坪第二居民小组将小组一处山地出租给马某等人使用。但马某等人将所租用场地转租昆明某商贸有限公司用于开办牛羊屠宰场,期间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租赁的上普坪第二居民小组土地新建彩钢瓦大棚等违法建筑物问题。经查实,普坪社区居委会分管城市管理工作副主任李志华,早已发现了昆明穆宏达商贸有限公司在上普坪第二居民小组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情况,但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制止,工作存在不到位,马街街道党工委对普坪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李志华给予通报问责。同时,该社区党支部书记李绍远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党内监督乏力的问题,给予其给予诫勉问责。

通过案件的查办,当事人受到了教育,做出深刻检查,认识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并在今年违章建筑整改的任务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作为基层纪检机关,要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一利器,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充分认识严管就是厚爱,问责就是警示的道理。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当面锣对面鼓地严肃批评,要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用问责破除好人主义,结合实际,从严审查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行为,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激发所辖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及时转变工作作风,督促其履行好应担负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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