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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村组干部“照镜子”警示教育“零距离”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11-14 15:04:39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实施抗震安居修缮加固工程有没有在群众中进行公示?……到底公示了没有,你直接回答我有还是没有?”审判员严肃的追问着。

“2014年11月,时任阿旺镇发罗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杨某某,在协助阿旺镇人民政府实施发罗村2014年抗震安居修缮加固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抗震安居修缮加固补助资金20万元,2016年7月被区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件基层干部贪污案件正在东川区法院法庭内紧张有序地审理中,检察机关正对其质证。

11月7日,东川区组织60名村干部到法院旁听关于阿旺镇发罗村原村委会书记杨某某涉嫌抗震安居加固工程专项资金贪污一案的庭审。

“太紧张了,看着公诉人用一件件有力有理的证据对被告人进行指证,对被告人违法的事实一步步追问,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我们必须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一乡镇纪委书记说道。

“以前经常和杨某某接触,没想到他暗地里贪污了这么多钱。通过这次旁听庭审,对我们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很大,有利于我们村干部对照自己的工作查找问题并整改问题。也让我们清楚的认识到,我们是因为群众信任才被选举起来的,群众的钱怎能觊觎?必须分毫不少的送到他们手里,一分都不能碰啊。”阿旺镇一村干部感慨地说道。

近年来,东川区依托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区各单位累计超过10000人次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编印《东川区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材料汇报——警示录》1000余册,发送给全区各基层党组织集中组织广大党员进行集体学习;结合生在全区的典型案例,到各乡镇巡回宣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场次;组织400余人次干部职工到法院旁听庭审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腐败案件。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的方式,让“零距离”警示教育成为新常态,警醒党员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时刻自我反省,时刻严于律己,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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